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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0 来源:海关网 浏览:816
很多企业申报时可能习惯性把特许权使用费那一栏打为否,也不跟客户确认清楚.可能自己也搞不清楚.其实这是很危险的哦,千万别给海关"秋后算帐",那么特许权使用费究竟是什么?不报会怎么样?我们来看看海关怎么说.
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
纳税义务人在货物申报进口时已支付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已支付的金额应填报在报关单“杂费”栏目。
纳税义务人在货物申报进口时未支付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在每次支付后的30日内向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并填写《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表》。报关单“监管方式”栏目填报“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商品名称”栏目填报原进口货物名称,“商品编码”栏目填报原进口货物编码,“法定数量”栏目填报“0.1”,“总价”栏目填报每次支付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毛重”和“净重”栏目填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