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金融委一成立,便引发了金融行业的热议。那么,对于大宗行业而言,金融委的成立会为其带来哪些影响呢?期货日报记者就此邀约了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宗商品商学院副院长王永龙,对其做出解读。
应运而生的金融委
对于金融委的成立,王永龙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决定性作用,就必须构建一个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这就要求必须在金融制度、金融体制、金融机制以及在金融模式等方面去积极创新。
“可以观察到,最近几年来围绕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深入分析后仍不难发现某些问题,譬如泛金融化,或称之为过度金融化的问题,譬如脱实向虚的问题,譬如监管的问题等。这种‘强创新弱监管’格局的持续存在必然对金融安全与稳定构成潜在风险。”王永龙如是说。
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弱监管”的格局呢?王永龙阐述道:“实际上,在金融监管领域仍存在从体制到机制、从职权到责任、从法律到自律等诸多环节的制度缺失,部分领域片面监管,部分领域无序监管,甚至部分领域缺失监管。创新虽然激发了活力,但‘弱监管’又反方向侵蚀了这种创新活力。”
综上所述,王永龙表示,如何协调监管,如何调节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均衡,成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在金融领域必须解决的难题。显然,金融委的成立意义重大,可以理解为我国在金融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重大体制创新、重大监管创新。
即将到来的“强监管”时代
一直以来,大宗行业的金融化趋势比较突出,金融实际上成为大宗行业的重要特性。王永龙告诉期货日报记者,特别是在“互联网 ”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及各类衍生金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虽然这对促进大宗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很多问题,譬如虚拟金融、高杠杆交易、柠檬市场结构、投机倾向性、类期货交易等,甚至部分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融资等问题。
王永龙认为,上述所谓的金融新业态和新模式,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方向,也违背了审慎风险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前的大宗行业已成为一个高风险聚集的行业,俨然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风险源之一。
“对于大宗行业及其金融监管,虽已有‘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清整联办〔2017〕31号’文的严格制度与政策安排,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制度与政策并未得到全面的有效执行。”王永龙进一步表示。
王永龙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金融委的成立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所规划的统筹监管体制则可以对大宗行业及其金融活动形成全覆盖。可以预见的是,大宗行业必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模式创新应回归本源
对于金融生态建设而言,所有金融活动及其金融创新都必须纳入监管,任何涉及大宗行业的金融或金融创新,都必须严格界定其边界、界定其风险体系、职能体系、职权体系、责任体系、自律体系。王永龙对期货日报记者说道,只有合法、合规的金融才能获得来自制度与监管层面的激励,只有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才能获得来自制度与监管层面的激励,任何超越监管的金融及其金融创新都必将受到严厉打击。
“这种激励导向会产生内生性压力并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可以促进行业‘分化—整合—融合’,有利于建设公平、健康、可持续、竞争性行业金融生态。”王永龙如是说。
在金融生态建设中,模式创新是促进大宗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需之策。但是,王永龙认为,从过去的实践来看,在这一领域的很多做法,实际上并不完全符合金融创新的本义,这也是导致目前大宗行业金融乱象的根源。
那么,金融委的成立能解决大宗行业因“跑偏”模式创新所导致的金融乱象么?王永龙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金融委的成立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这就给大宗行业提出了明确的预警,任何模式的创新都不能‘脱实向虚’。在接下来的‘强监管’时代,任何新业态、新模式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方向才能找到出路。”
“两个统筹”构建有力保障
从监管体制出发,王永龙向期货日报记者分析了金融委成立所带来的影响。首先,王永龙阐述道:“一直以来,虽然大宗行业及其金融创新监管构建了中央—地方的双层体制,但在涉及某些重要或关键性领域(譬如职权、事权、责任)时很难形成有效的统筹,也很难形成有效的垂直性,所以实际监管往往根据‘属地原则’而选择‘属地监管’的模式。”
其次,王永龙表示,这种模式虽赋予地方金融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管职权,但由于存在区域差异性,往往又容易导致监管分割,同时由于制度、法规体系的缺失,特别是地方利益的嵌入,从而陷入所谓的“逆向选择”。所以,从监管体制上来说是不健全的。
最后,王永龙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金融委的成立,赋予其“两个统筹”的重要职能,基本确认了其最高金融监管部门的地位,极大增强了中央监管的权威性,再加上其垂直体制及对地方监管部门的履职问责,这就比较好地解决了中央—地方双层监管在“权—责”方面的分割问题。对于有效克服行业及其金融创新领域的“逆向选择”及“机会主义路径”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在将要到来的‘强监管’时代,大宗行业及其金融创新必须自觉服从监管制度安排才能找到更好的出路。”王永龙说。金沙2004路线js5-金沙9001w以诚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