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01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8号
0000关于进口波兰面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波兰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波兰面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波兰面粉进口。现将进口波兰面粉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关于进口波兰面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26373/index.html
02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99号
关于防止挪威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挪威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挪威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26352/index.html
0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
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关总署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深化海关税担保改革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26830/index.html
0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1号
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辖区相关授权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自2021年12月6日起实施。
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43877/index.html
05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2号
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协调制度》编码56.03的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经修订的标准(详见附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47018/index.html
06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53483/index.html
07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4号
关于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关于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58564/index.html
08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5号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4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经核准出口商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61727/index.html
09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
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发布)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61635/index.html
10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7号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柬埔寨的经贸往来,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66286/index.html
11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
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