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十余个部门陆续出台进口减免税政策,目前已出台政策涉及以下11个领域:
集成电路和软件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民航维修用航材
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新型显示
中西部地区国际展会展品
科技创新
科普
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品
种子种源
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政策,并给出重点提示。
识别各图中二维码可直达金沙2004路线js5官网政策原文。
(一)集成电路和软件
2021年3月-4月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出台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及配套措施。
延伸:
提示:
1.需要注意政策的实施时间方面,前3份通知(2020年7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和后2份公告(2020年1月1日起)不同。
2.上述进口税收政策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需要注意,国务院通知并非仅针对进口税收方面规定了促进政策,而是涵盖了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和国际合作诸多方面。
(二)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2021年3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出《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通知规定:为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及委托进口单位由卫生健康委确定,并送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三)民航维修用航材
2021年3月-4月间,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工信部、民航局联合出台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及配套措施。
延伸:
提示:
1.由于不涉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或分期缴纳或者返还等事项,在近期集中出台的进口税收政策中,“民航维修用航材”的政策是唯一没有税务总局参与的领域,其他均为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政策,并由3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管理办法。
2.财关税[2021]15号通知明确规定“对本通知项下的免税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另外,只有财关税[2021]21号《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有同样的规定。
延伸:
(四)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2021年4月12日、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出台“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及配套措施。
(五)新型显示
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同日,3部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出台配套管理办法。
提示:
1.税收政策分为“免征关税”和“分期缴纳增值税”2类,对应主体要求不同。
2.牵头制定企业名单、商品清单及分期纳税方案的,分别是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和财政部。
(六)中西部地区国际展会展品
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延伸:
提示:
1.与其他几份标题中都带有“十四五”字样的税收政策明确规定“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同,财关税[2021]21号通知未明确施行时间。
2.与另一份同为展会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财关税[2021]32号《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不同,这份中西部展会的优惠政策中明确规定了“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